责任追究在深入
余茂君
近年来,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,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,尤其是一些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中暴露出来的违法、违纪行为,严重干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。如何处理这些事故责任人及违法人员,不仅体现法律的严肃性,并给社会公众一个交待,更是警戒同类行为、遏制事故多发的一个根本途径。
2006年12月21日10时,北京,朝内大街255号,老外交部办公大楼肃穆的会议室内,座无虚席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监察部继公布施行《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》之后,在国务院新闻办联合召开发布会,向海内外媒体通报了近年来发生的11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结果。
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、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出席了新闻发布会,会议由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郭卫民主持。
会议通报的这11起特别重大事故,分别是导致8人死亡、直接损失6908万元的中石油吉化分公司双苯厂2005年“11·13”特大爆炸事故及次生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;导致171人死亡的黑龙江省七台河东风煤矿2005年“11·27”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;导致30人死亡的吉林省蛟河腾达煤矿2005年“4·24”特别重大透水事故;导致34人死亡的河南省鹤壁煤业集团二矿2005年“10·3”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;导致33人死亡、4人失踪的河北省邢台尚汪庄石膏矿区2005年“11·6”特别重大坍塌事故;导致35人死亡、7人失踪的河南省新安县寺沟煤矿2005年“12·2”特别重大透水事故;导致37人死亡的吉林省辽源中心医院2005年“12·15”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;导致44人死亡的中铁工集团一局四公司四川省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2005年“12·22” 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;导致56人死亡的山西省左云县新井煤矿2006年“5·18”特别重大透水事故;导致32人死亡的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五龙煤矿2006年“6·28”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;导致55人死亡的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包头2004年“11·21” 特别重大空难事故。
这11起事故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,都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。这11起事故共造成535人死亡,11人失踪,直接经济损失4.15亿元。
李毅中指出,公布的这11起特别重大事故,损失惨痛,影响恶劣,教训刻骨铭心。事故充分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业主无视法律,非法违法生产;一些单位无视安全,严重违章作业;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工作不实,甚至搞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;一些事故背后存在失职渎职、权钱交易、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。
黄树贤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,监察部已会同有关部门,查结了这11起特别重大事故。在这11 起特别重大事故责任追究中,共处理283人。其中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7人,这些人因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,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、滥用职权罪、玩忽职守罪等;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6人,其中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就有45人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若以级别划分,有省(部)级高官2人,地(厅)级干部28人,县(处)级干部62人,科级以下干部及其他人员74人;若以职级划分,有企业管理人员89人,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55人,地方政府负责人22人。
在11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新闻发布会上,李毅中、黄树贤、赵铁锤解答了中外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。各中外媒体提出的问题既尖锐又代表了社会对安全生产问题的关注,透过这些问题及解答,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,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,广大群众对新的一年能有一个更加安全、健康的工作环境的愿望,依然迫切而炽烈。
本刊记者现特将各媒体记者提问摘录如下。
[CCTV记者]大家都知道,这2年我们国家在安全生产上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,可以说力度是空前的。但是,为什么现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,一些重特大事故依然频繁发生,请李毅中局长给我们解释一下。
[李毅中]你提出的问题确实是广大人民群众很关心的问题。简要地说,大概有以下几条原因。
一是从安全生产的规律来说,我们现在正处在工业化的加速发展期,这个时期的特点,根据西方国家已经走过的路程来看,是事故的易发期,所以我们说未来10年、20年,既是发展的机遇期,又是矛盾的凸显期。有些深层次的矛盾,比如说落后的、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转变,我们的平均生产力还比较落后,安全生产的基础比较脆弱。另外,我们在体制、机制上还不完善,存在农民工大量转移,还有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等等,这些都是深层次的问题。对于这些问题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,我们已经采取了12项治本之策,但是,这些政策的落实、见效,需要一定的时间。
二是从企业的层面讲,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。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,这无可厚非,但是一些企业对社会责任不重视,甚至忽视,比如说对节能降耗、环境保护,尤其是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忽视了,当然也存在着诚信体系不完善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健全、政府的引导不到位、外部的监督不落实等问题。但首先要靠企业的自身努力,加上政府的依法监管,行业的有效指导,全社会的广泛监督,来促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,来解决大型企业管理滑坡、小企业管理混乱的问题。
三是一些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不到位。有一些地方政府或者政府相关部门,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方针政策不坚决、不得力,确实存在着层层衰减的状况。当然,这里边多数是思想认识问题,但是也有少数失职渎职,甚至是徇私舞弊、官商勾结、权钱交易等行为。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”成了非法违法行为的保护伞,怎么办呢?一是加强思想教育,这是根本的办法;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的政绩考核;三是实行行政问责制;四是经常去督促、检查、帮助他们,使得中央的方针政策、地方的方针政策能够落实到乡镇,落实到企业。
事实上,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,全党全社会的关注,目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、趋向好转,但同时形势依然严峻。我们安全监管总局提出要慎言成绩,不轻言好转,要坚持不懈,千万不能麻痹大意,尤其是岁末年初这一段时间。
[荷兰国际新闻电视台记者]请赵铁锤局长介绍一下2006年中国矿业死亡的人数有多少?2006年中国关闭了多少个非法煤矿?中国政府打算采取何种措施来防止已经关闭的煤矿死灰复燃?
[赵铁锤]应该说你提的问题是很多人、很多部门都关心的一个问题。大家知道,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、国务院确定,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来解决小煤矿问题。这个目标提出以后,我们紧紧依靠地方各级党委、政府及相关部门,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从总体上来看,我认为关闭整顿小煤矿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。
第一,依法关闭了一大批小煤矿。2005年,全国累计关闭了5931处,完成了计划的118%。按照计划要求,2年内我们还要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4861处,其中2006年安排了2652处,2007年安排了2209处。安全监管总局到目前为止,已经公告了第一批651处,最近还要再公布1053处。这样,2006年累计可以公告1704处。我感觉,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,1年多的整顿关闭工作,力度还是比较大的。
第二,通过关闭小煤矿,促进了小煤矿的安全形势进一步向好的方面发展。2006年1—10月份,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12.2%和21%,刚才毅中同志已经和大家通报了。通过整顿关闭,小煤矿发生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了14.7%和21.8%,也就是说,小煤矿的事故起数同比减少了326起,少死亡851人。这是一个什么结果呢?就是在全国煤矿事故少死亡的1121人当中,小煤矿少死亡了851人,占75.9%。
近年来,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,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,尤其是一些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中暴露出来的违法、违纪行为,严重干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。如何处理这些事故责任人及违法人员,不仅体现法律的严肃性,并给社会公众一个交待,更是警戒同类行为、遏制事故多发的一个根本途径。
2006年12月21日10时,北京,朝内大街255号,老外交部办公大楼肃穆的会议室内,座无虚席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监察部继公布施行《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》之后,在国务院新闻办联合召开发布会,向海内外媒体通报了近年来发生的11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结果。
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、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出席了新闻发布会,会议由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郭卫民主持。
会议通报的这11起特别重大事故,分别是导致8人死亡、直接损失6908万元的中石油吉化分公司双苯厂2005年“11·13”特大爆炸事故及次生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;导致171人死亡的黑龙江省七台河东风煤矿2005年“11·27”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;导致30人死亡的吉林省蛟河腾达煤矿2005年“4·24”特别重大透水事故;导致34人死亡的河南省鹤壁煤业集团二矿2005年“10·3”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;导致33人死亡、4人失踪的河北省邢台尚汪庄石膏矿区2005年“11·6”特别重大坍塌事故;导致35人死亡、7人失踪的河南省新安县寺沟煤矿2005年“12·2”特别重大透水事故;导致37人死亡的吉林省辽源中心医院2005年“12·15”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;导致44人死亡的中铁工集团一局四公司四川省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2005年“12·22” 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;导致56人死亡的山西省左云县新井煤矿2006年“5·18”特别重大透水事故;导致32人死亡的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五龙煤矿2006年“6·28”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;导致55人死亡的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包头2004年“11·21” 特别重大空难事故。
这11起事故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,都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。这11起事故共造成535人死亡,11人失踪,直接经济损失4.15亿元。
李毅中指出,公布的这11起特别重大事故,损失惨痛,影响恶劣,教训刻骨铭心。事故充分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业主无视法律,非法违法生产;一些单位无视安全,严重违章作业;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工作不实,甚至搞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;一些事故背后存在失职渎职、权钱交易、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。
黄树贤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,监察部已会同有关部门,查结了这11起特别重大事故。在这11 起特别重大事故责任追究中,共处理283人。其中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7人,这些人因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,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、滥用职权罪、玩忽职守罪等;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6人,其中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就有45人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若以级别划分,有省(部)级高官2人,地(厅)级干部28人,县(处)级干部62人,科级以下干部及其他人员74人;若以职级划分,有企业管理人员89人,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55人,地方政府负责人22人。
在11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新闻发布会上,李毅中、黄树贤、赵铁锤解答了中外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。各中外媒体提出的问题既尖锐又代表了社会对安全生产问题的关注,透过这些问题及解答,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,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,广大群众对新的一年能有一个更加安全、健康的工作环境的愿望,依然迫切而炽烈。
本刊记者现特将各媒体记者提问摘录如下。
[CCTV记者]大家都知道,这2年我们国家在安全生产上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,可以说力度是空前的。但是,为什么现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,一些重特大事故依然频繁发生,请李毅中局长给我们解释一下。
[李毅中]你提出的问题确实是广大人民群众很关心的问题。简要地说,大概有以下几条原因。
一是从安全生产的规律来说,我们现在正处在工业化的加速发展期,这个时期的特点,根据西方国家已经走过的路程来看,是事故的易发期,所以我们说未来10年、20年,既是发展的机遇期,又是矛盾的凸显期。有些深层次的矛盾,比如说落后的、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转变,我们的平均生产力还比较落后,安全生产的基础比较脆弱。另外,我们在体制、机制上还不完善,存在农民工大量转移,还有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等等,这些都是深层次的问题。对于这些问题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,我们已经采取了12项治本之策,但是,这些政策的落实、见效,需要一定的时间。
二是从企业的层面讲,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。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,这无可厚非,但是一些企业对社会责任不重视,甚至忽视,比如说对节能降耗、环境保护,尤其是安全生产的社会责任忽视了,当然也存在着诚信体系不完善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健全、政府的引导不到位、外部的监督不落实等问题。但首先要靠企业的自身努力,加上政府的依法监管,行业的有效指导,全社会的广泛监督,来促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,来解决大型企业管理滑坡、小企业管理混乱的问题。
三是一些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不到位。有一些地方政府或者政府相关部门,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方针政策不坚决、不得力,确实存在着层层衰减的状况。当然,这里边多数是思想认识问题,但是也有少数失职渎职,甚至是徇私舞弊、官商勾结、权钱交易等行为。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”成了非法违法行为的保护伞,怎么办呢?一是加强思想教育,这是根本的办法;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的政绩考核;三是实行行政问责制;四是经常去督促、检查、帮助他们,使得中央的方针政策、地方的方针政策能够落实到乡镇,落实到企业。
事实上,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,全党全社会的关注,目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、趋向好转,但同时形势依然严峻。我们安全监管总局提出要慎言成绩,不轻言好转,要坚持不懈,千万不能麻痹大意,尤其是岁末年初这一段时间。
[荷兰国际新闻电视台记者]请赵铁锤局长介绍一下2006年中国矿业死亡的人数有多少?2006年中国关闭了多少个非法煤矿?中国政府打算采取何种措施来防止已经关闭的煤矿死灰复燃?
[赵铁锤]应该说你提的问题是很多人、很多部门都关心的一个问题。大家知道,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、国务院确定,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来解决小煤矿问题。这个目标提出以后,我们紧紧依靠地方各级党委、政府及相关部门,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从总体上来看,我认为关闭整顿小煤矿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。
第一,依法关闭了一大批小煤矿。2005年,全国累计关闭了5931处,完成了计划的118%。按照计划要求,2年内我们还要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4861处,其中2006年安排了2652处,2007年安排了2209处。安全监管总局到目前为止,已经公告了第一批651处,最近还要再公布1053处。这样,2006年累计可以公告1704处。我感觉,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,1年多的整顿关闭工作,力度还是比较大的。
第二,通过关闭小煤矿,促进了小煤矿的安全形势进一步向好的方面发展。2006年1—10月份,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12.2%和21%,刚才毅中同志已经和大家通报了。通过整顿关闭,小煤矿发生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了14.7%和21.8%,也就是说,小煤矿的事故起数同比减少了326起,少死亡851人。这是一个什么结果呢?就是在全国煤矿事故少死亡的1121人当中,小煤矿少死亡了851人,占75.9%。
同时,全国煤矿在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当中,事故起数、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30.2%和53.5%,同比减少了16起,少死亡826人。也就是说,在全国煤矿特大事故少死亡的826人中,小煤矿少死亡了560人,占67.8%。
第三,通过整顿关闭工作,小煤矿的技术装备水平有所提高。目前,我们在小煤矿已经装备了监测监控系统1万6484处,占全部矿井的75.3%。同时,全国已经有147个县市全部进行了联网。
我认为这1年多以来,地方各级党委、有关部门贯彻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决定,工作力度是大的,也是初见成效的。但是,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,随着整顿关闭工作的不断深入,力度不断加大,这项工作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。通过最近我们对全国12个省市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督查情况来看,还有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地加以解决。
[黄树贤]这些突出的问题表现为:一是非法开采、非法生产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仍然比较突出;二是有的地区生产能力的核定确实存在着走过场的现象;三是部分地区资源整合工作有偏差;四是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。
[赵铁锤]根据存在的一些问题,我们准备采取以下几项措施。
一是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,进一步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力度,加大工作进度。2006年,根据地方政府已确定的关闭矿井的名单,在2006年底我们还会再公告一批,接受社会和各媒体的监督。二是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整合,我们正在制订一个意见,对下一步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作出进一步的规定。三是严格煤炭生产能力复核这项工作,我们已经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一个文件,在这个文件中提出了9条必须立即纠正的对应措施,现在正在落实。四是严肃事故查处,对近一个时期以来所发生的事故,要按照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,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。五是进一步加强小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,我们已经与7个部委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最近我们根据总局的要求,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制订下发一个《关于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意见》,在这个意见当中,要对小煤矿的安全生产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规范。通过以上这些工作,我们会在第一步整顿关闭,第二步整合技改的基础上,实现第三步管理强矿的目标,最终实现使小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的目标。
[香港文汇报记者]据说在矿难责任追究过程中,一些责任人的责任并没有认真追查,以及这些地方的责任追究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,请问黄部长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?
[黄树贤]这位记者提出的问题,从我们掌握的情况和我们的工作情况来看是不符合事实的。会上通报的2006年查结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中,我们共处理了283人,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7人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6人。在事故调查处理中,有关责任人员都得到了认真的查处和严肃的追究。为了维护责任追究的严肃性,2006年5月,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,对2003年以来查结的特别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进行了检查,从检查的情况来看,责任追究是落实到位的。这次检查的具体情况,我们已经向社会作了公布。
[全球广播新闻社记者]我认为中国生产安全事故之所以频发,是因为中国没有充分地发挥工会的作用,因为工会可以促使企业来真正地保护工人的安全,中国为什么不允许工会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呢?
[李毅中]《安全生产法》规定,我们的从业人员有安全生产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;同时规定,当从业人员知道作业场所有重大隐患并危及生命的时候,他们有不进行作业的拒绝权,而业主和企业方不得对他进行打击报复。《工会法》规定,在中国境内,无论任何企业,都应该建立工会组织。工会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首先要维护职工的生命权。所以,中国有关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是基本健全的。
从执行情况看,特别是近2年,安全生产成为全党全社会关注的热点,我们企业的职工、从业人员,他们在履行自己的合法权益方面大大地向前前进了一步。我们的大中型企业都有职工代表大会,业主和经营管理层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工作,安全生产是内容之一。就是在一些小煤矿,我下去督查调研特别注意这个问题,不少小煤矿也建立了工会组织,比如贵州省六盘水市,所有的小煤矿都建立了工会组织,我还到他们矿上看了一下,工会工作开展得还是不错的。全国总工会很重视这项工作,正和我们联合推广贵州六盘水市的经验。
存在的问题主要有2个。一是要大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、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而这方面,尤其是我们的农民工安全意识确实薄弱,他们原来的文化层次低,不少农民工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,这方面我们要加大力度。前不久国务院出台了《关于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》,涉及到我们安全监管总局的有2条:一条是要督促业主和工人,必须签订《劳动合同》;第二是必须上工伤保险,高危行业还必须上意外伤害险等等,保护他们的权益。
第二个问题是,在一些小煤矿,或者说还有相当一部分小煤矿,还有一些合资企业、外资企业,没有建立工会组织。据我了解,全国总工会也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,按照《工会法》要求建立工会组织,来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[路透社记者]请问李部长,从报纸上我们可以看到,在中国,每一天都有事故发生,对此您有什么感觉,您生气吗,还是您感到有点儿羞愧?
[李毅中]中国这么大的国家,尤其是发展中的大国,有13亿人口,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期,也是事故的易发期,所以发生事故是不可避免的。要说我们的压力、我们的心情,肯定是沉重的。简单地说,中国每天因为安全生产而死亡的人数在300人以上,320多人。如何走过这个易发期?据专家研究,英国用了70年,美国用了60年,日本用了26年,我们现在准备用10~15年的时间,走过这段生产安全事故“易发期”。我们不能重复别的国家走过的路,可以借鉴他们的经验,发挥我们的优势。
刚才我说了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原因,解决它,不是一日之功,所以我们要有一个长期的、艰巨的、甚至会出现反复的思想准备。我感到最为欣慰、最受鼓舞的是,现在全党、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高度关注、高度重视,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标本兼治、重在治本的政策,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,安全生产的形势肯定会越来越好。现在是初级阶段,我们的目标一个是能把重特大事故降下来;一个是把死亡人数减下来。只要能达到这2个目标,我们做安全生产工作的同事们,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。
[香港凤凰卫视记者]请问黄树贤部长,刚才李局长也提到,好多重特大事故背后其实都隐藏着一些腐败现象,作为中央的监察部门,是怎样查处这些腐败现象的?
[黄树贤]从我们参加的煤矿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情况来看,许多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,一方面是一些企业安全意识薄弱,安全投入不足,安全管理混乱,违规违章组织生产。另一方面是一些政府机关和监管部门工作不力,甚至失职渎职。同时,我们也发现,有的矿难及事故背后确实存在着权钱交易、官商勾结的问题。对于这方面的问题,我们已经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严肃的调查和处理。
今后,我们将坚决地贯彻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,概括起来是3点:重视、预防和严查。
所谓重视,是要高度重视各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。在案件的调查中,加大责任追究力度,同时,注意和重视查处隐藏的腐败问题。
所谓预防,就是要加大治本的力度,从源头上预防各种事故背后的腐败。我们将按照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的方针,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。例如,我们前一阶段开展了清理、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,今后,我们将继续做好这方面的工作。
所谓严查,就是对各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背后隐藏的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,我们都要认真调查,严肃处理。我们将通过监督检查、事故调查、受理举报等方式,坚决查处各类生产事故当中的腐败问题。不管这类问题是否酿成事故,只要查实,我们都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。
[西班牙埃菲社记者]在今天印发的材料中没有包括工作场所死亡的总人数,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数据?我得知2006年9月份,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对西班牙进行了访问,我想问中国是否寻求在安全生产领域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,如果是的话,中国寻求什么样的国际合作?
[李毅中]全国生产安全事故的死亡人数,我们每个月都有一个简报,全年的情况到2007年1月上旬将向全社会公布。我可以给你透露一个最新的数据,统计到12月17日,全国事故起数为61万8632起,死亡人数为10万9143人,事故起数下降了9.9%,死亡人数下降了10.3%。当然,2006年还有十几天的时间就要过去了,我们一点也不能麻痹大意,要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,争取2006年在安全生产的控制指标方面有一个较大幅度的下降。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是12.7万人,今年这个数字肯定有大幅度的下降。
安全生产是个全人类的话题,应该没有国界之分。所以,中国政府也要和世界各国在这方面交流经验,取长补短,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,尤其是在法制、文化、管理体制机制、培训、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好的经验。事实上,我们现在已经和一些国家建立了这方面的联系,今后这方面的合作、交流,应该是全方位、多层次的。
[人民日报记者]从最近国务院安委会对12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督查来看,许多地方关闭小煤矿不落实,非法生产还大量存在,安全生产不达标。小煤矿关了很多年了,而且也发动了多次大规模的关闭工作,但是现在看来收效不是特别明显。应该说国家对此是非常重视的,但是各个地方特别是市县一级明显是在拖延,这表明地方政府的监管非常不到位,多数是在应付。请问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监局对此有什么办法?今天监察部的领导也在场,请问地方政府对于关闭小煤矿的不作为行为,监察部有什么做法?
[李毅中]这个问题,刚才赵局长其实已经回答了,我再强调一下。2005年关闭了5931个煤矿,占全国小煤矿的1/4,同时取缔了非法的采煤小窝点1万处(次),有些可能是关了2次、3次。所以,2006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,关闭小煤矿工作功不可没。当然,也不能估计过高,我说是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。这5931个被关闭的矿,1万个被取缔的小窝点,就是吞噬生命的陷井,把它关掉以后,事故率肯定会降下来。
当然,任务远远没有完成,刚才赵铁锤同志讲,2006年跨到2007年上半年,还要关2652个,如果按照12部委发的文件,16种煤矿要关闭,对号入座的话,要超过这个数字。2007年下半年跨到2008年上半年,再关闭2209个,这样我们已经关闭的和计划关闭的加起来要超过1.1万个小煤矿,最后剩下的小煤矿是1万个左右。然后,我们要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,来提升这些保留下来的合法、合规、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,提高它的安全生产水平。
今后将面临的任务繁重,中央国务院有明确的方针,但是做这项工作,主要靠我们的地方政府,省市、地市一直到县乡。应该说他们付出了极大的努力,克服了很多困难,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,我觉得首先应该充分地肯定。当然,存在的问题就是我曾经说过的,一些地方对贯彻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不坚决、不认真、不得力,甚至是走过场,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,少数的徇私舞弊,官商勾结,这些现象我们都看到了,也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。其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,就是给县乡干部、乡镇干部做工作。
比如说我们下去督查,我曾经和一些县长、县委书记、乡长、镇长、乡党委书记交换意见,他们说了很多困难和具体问题,但是明显在认识上有差距,我们就要推心置腹地给他们算细账、讲道理、做工作,我觉得这也是预防为主,首先要把工作放在这个基点上,特别是摆正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关系。发展经济是政绩,安全生产也是政绩,而且是更难得的政绩。真正把以人为本,真正把人民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,这些要做很多细致的工作。同时,地方基层干部有很多难处,反映了很多问题,比如关了小煤矿以后供应紧张怎么办?GDP下来怎么办?人民就业怎么办?老百姓吃饭怎么办?他们有一大堆问题,你要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,介绍其他地方的经验,我看绝大多数基层干部是通情达理的,会越来越坚决地贯彻中央的方针。
当然,对于少数不作为,甚至是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,弄虚作假,失职渎职,徇私舞弊,权钱交易等行为,要用我们的党纪政纪进行规范,构成犯罪的要追究责任,用这些办法促使我们的基层干部,在整顿关闭小煤矿问题上坚定不移。
[黄树贤]我赞同刚才李毅中局长所发表的这些意见。我再补充3句:第一,我们认为关闭非法小煤矿是减少煤矿重大生产事故的有效措施,所以我们坚决支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这项措施。第二,采取多种综合措施,做好关闭非法小煤矿的工作,我们监察机关将积极地参与和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这项工作。第三,我们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,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,对一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不作为、乱作为,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进行严肃查处,追究责任。对少数违法乱纪、触犯刑律的,我们将移送司法机关,追究刑事责任。
[美国彭博新闻社记者]请问李局长,在关闭1万多家小煤矿之后,会不会影响国家的煤炭供应?市场上会不会出现短缺情况,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?
[李毅中]这个问题社会上也有不少人关心。据我们统计,2006年全国的煤炭产量增长8.1%,到年底可能还有一些“翘尾”数字,估计还要超过这个数。其中,乡镇小煤矿的产量累计起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.6%。为什么?一方面关闭了那些非法的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;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小煤矿在技术改造、资源整合;地方还批了一些新建的煤矿。所以算总账,乡镇煤矿的产量,在年初的1—4月是下降的,接着持平,统计到现在总量还增加了5.6%。
全国的煤炭库存1.47亿t,与2005年持平,而且现在是冬季储煤,估计2007年1月库存还要反弹回升。我可以负责任地讲,整顿关闭小煤矿,不会影响国民经济、人民生活对煤炭的需求。至于某一个地区、某一个市、某一个县短时间出现供应的短缺,这是经济运行的正常反映,不足以大惊小怪,发改委等部门也会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。
令人担心的是,现在煤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,能力增加过多。我给你再举几个数字,据统计,全国目前有1500个煤矿在新建,有5.8亿t产能,实际上远远不止,我们统计现在在建的、改造的、整合的煤矿产能有8.3亿t,已经超过了“十一五”规划的目标,如果不控制,将不利于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。而且煤炭价格高,社会需求旺盛,倒是要防止那些被关闭的煤矿,前面关后面开,防止死灰复燃,防止煤矿的盲目发展,我认为这点更要加以重视。
编辑 余茂君
责任追究在深入
余茂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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